按照《山东英才学院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章程》第四章中有关规定,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要,特制订本会议制度。
一、会员大会每届五年,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。
二、会员大会的决议,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三、会员大会闭会期间,由理事会及从中选出的会长领导本会开展工作。
四、理事会负责筹备召开下次会员大会,向大会报告本届工作和财务状况。
五、理事会每学期召开一或两次会议,研究布置工作任务和检查汇报工作成效。
六、理事会议由会长召集,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。
七、理事会选出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共七人,组成会长办公会,作为“知联会”日常领导机构。
八、会长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,研究“知联会”日常工作并监督执行决议。
九、由会长召集和主持,副会长、秘书长参加,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。
十、秘书长负责做好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,并存档备查。